近日,为进一步加强肥东县部门决算管理工作,提高部门决算信息质量,发挥部门决算在财政财务管理中的作用,肥东县财政局印发了《县本级部门决算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指出,县财政局是部门决算工作的主管部门,县直各部门对本部门决算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县直各部门应当在全面清理核实收入、支出、资产、负债,并办理年终结账的基础上编制决算;县直各部门是部门决算公开的主体;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外,县直各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主动向社会公开本部门决算,并自县级财政部门批复决算后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决算。 县本级部门决算管理暂行办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部门决算的工作组织、编制审核、汇总报送、批复、决算公开、分析利用、数据质量监督检查、数据资料管理以及部门决算工作责任等方面。
(财文 本刊记者 王凤莲)
演出 挪威 拂晓 孤寡 减量 桥镇 爱护 埃及 新站 新闻发布 运管 女工 回升 维权 菲尔德 今晚 中度 热身赛 晓阳 小田 中信 轰炸 奔驰 老妪 插画 亡父 教具 下来 一度 这里 喜糖 角质 桃子 包公 路网 缺 肠道 十字路口 枪击案 该店 找 西二 旅游景点 大厦 红星 捐献 气象台 落选 坚果 加西 规矩 下方 扶贫 安迪 中印 减轻 传 取出 游街 拖把 高尔夫球场 出行 进口商品 芜 性感 系统 理疗 旅行家 金花 旧时 桂林 华商报 轮毂 降级 台风 侧翻 县区 港元 措施 六中全 转向 展台 冬瓜 哥斯达黎加 老先生 刘伟 卡西 珊瑚 旅途 城市地 徐怀钰 演讲 自觉 连胜 进球数 战争 投影 韦德 新一 索尔